标准翻译网提供下列标准英文版
GB 36980.1-2025英文版/翻译版 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纯电 动 乘 用 车 型 式 批 准 的 申 请 和 确 定、能 量 消 耗 量 限 值、生 产 一 致 性 和 同 一 型 式 判定。
本文件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 M1 类纯电动汽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 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 最新版本(包 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 本文件。
GB/T3730.1—2022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术语和定义第1部分:类型
GB/T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T18385—2024 纯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展开剩余92%GB/T18386.1—2021 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第1部分:轻型汽车
GB/T18488—2024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
GB/T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15089、GB/T1959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总体要求
4.1 应按照 GB/T18386.1—2021确定车型能量 消耗量,与 限值进行比较时应将单位由 W·h/km 换 算为 kW·h/100km,换算后应保留相同的有效数字。
4.2 车型能量消耗量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相应限值。
5 型式批准的申请和确定
5.1 通则
车辆应按照5.2和5.3进行型式批准的申请和确定。
5.2 型式批准的申请
5.2.1 对某一车型或符合 GB/T18386.1—2021中8.1要求的系族,能量消耗量的型式批准申请应由生 产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提出。
5.2.2 申请时应附有附录 A 规定的能量消耗量型式批准申请报告,但不填写其中 A.7.2~A.7.4及 A.8的内容。
5.2.3 应向负责型式批准试验的检验机构提交代表认证车型或系族的样车。
5.3 型式认证值的确定和记录
5.3.1 负责型式批准试验的检验机构应按 GB/T18386.1—2021确定车辆能量消耗量型式认证值。
5.3.2 将5.3.1确定的能量消耗量型 式认证值与按第 6 章确定的相应能量消耗量限值进行比较,并 将 型式认证值和比较结果记录在附录 A 规定的能量消耗量型式批准报告中。
6 能量消耗量限值
6.1 对于具有三排以下座椅1)且非全轮驱动的车 型,能 量消耗量限值应按公式 (1)计 算,计 算结果圆整
(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
ECL ———车型能量消耗量限值,单位为千瓦时每百千米(kW·h/100km);
CM ———整车整备质量,单位为千克(kg)。
6.2 除6.1规定的车型外,其他车型能量消耗量限 值应在 6.1 规定的相应能量消耗量限值基础上乘以
1.03,计算结果圆整(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
6.3 若车型符合下列a)~c)特征之一,其能量消 耗量限值应在 6.1或 6.2规 定的相应能量消耗量限值 基础上乘以1.20,计算结果圆整(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
a) 对于 GB/T3730.1—2022中4.1规定的除运动 型乘用车及越野乘用车之外的其他乘用车,同 时满足下列要求。
1) 按照公式(2)计算得到的功率质量比系数(PMR)不低于250kW/t。
PMR ———功率质量比系数,计算结果圆整(四舍五入)至整数位,单位为千瓦每吨(kW/t);
m———驱动电机数量;
j———驱动电机编号;
Pn,j ———第j 个驱动电机峰值功率,按照 GB/T18488—2024中6.3.6测得,试验结 果圆 整(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单位为千瓦(kW);
CM ———整车整备质量,单位为千克(kg)。
2) 按照 GB/T18385—2024中6.4.2.1测得的0km/h~100km/h加速时间不超过3.0s。
b) 对于 GB/T3730.1—2022中4.1.2规定的运动型乘用车,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 按照公式(2)计算得到的 PMR 不低于230kW/t;
2) 按照 GB/T18385—2024中6.4.2.1测得的0km/h~100km/h加速时间不超过3.3s。
c) 对于 GB/T3730.1—2022中4.1.3规定的越野乘用车,满足 b)所述要求或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 只要具有可使用的座椅固定点 ,就 算“座 椅”存 在。
1) 按照公式(2)计算得到的 PMR 不低于200kW/t,或按照 公式(3)计 算得到的扭矩质量比 系数(TMR)不低于6000N·m/t。
TMR ———扭矩质量比系数,计算结果圆整(四舍五入)至整数位,单位为牛米每吨(N·m/t);
m———驱动电机数量;
j———驱动电机编号;
Tn,j ——— 第j 个驱动电机峰值扭矩,按照 GB/T18488—2024中6.3.5测得,试验结果圆 整(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单位为牛米(N·m);
ij———第j 个驱动电机变速器传动比,对 于多挡变速器取最高值,结 果圆整 (四 舍五 入)至小数点后两位,生产企业应向检测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
CM———整车整备质量,单位为千克(kg)。
2) 按照 GB/T18385—2024中6.6测得的最大爬坡度不低于100%。
7 生产一致性
车辆的生产一致性应满足 GB/T18386.1—2021中第9章的要求。
8 同一型式判定
如同时符合下列规定,则视为同一型式:
a) 电池单体/超级电容器型号、生产企业相同;
b) 电池包/超级电容器组总成标称电压、标称容量相同; c) 电池包/超级电容器组型号、生产企业相同;
d) 驱动电机型号、生产企业、位置和数量相同;
e) 控制系统(包括整车控制器、车载能源管理 系统、电 机控制器)硬 件型号、软 件版本号及生产企 业相同,但在不导致车型能量消耗量增加时准许软件版本号变更;
f) 驱动型式相同;
g) 驱动电机、储能系统冷却型式相同(水冷、油冷、空冷等);
h) 整车整备质量相同或减少,且基础车型能量消耗量型式认证值满足视同车型对应的限值要求; i) 变速器型式、挡位数相同,每一挡位传动比相同或变化不超过8%;
j) 轮胎静负荷半径变化不超过5%;
k) 车身前部形状相同,且迎风面积相同或减小。
9 标准的实施
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本文件实施之日 起开始执行;对 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 本文 件实施之日起第25个月开始执行。
附录 A
(规范性)
能量消耗量型式批准报告/型式批准申请报告2)
A.1 车辆及生产企业基本信息
A.1.1 车辆的商品名称或生产企业:
A.1.2 车辆型号:
A.1.3 车辆类型:M1
A.1.4 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
A.1.5 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地址(如适用):
A.2 车辆说明
A.2.1 整车参数
A.2.1.1 整车整备质量:kg
A.2.1.2 最大设计总质量:kg
A.2.1.3 测试质量:kg
A.2.1.4 额定载客数:人
A.2.1.5 车身型式:
A.2.1.6 车身迎风面积:m2
A.2.1.7 0km/h~100km/h加速时间(如适用):s
A.2.1.8 驱动型式:前/后/4×4/其他2)
A.2.1.9 控制系统(包括整车控制器、车载能源管理系统、电机控制器)硬件型号:
A.2.1.10 控制系统(包括整车控制器、车载能源管理系统、电机控制器)软件版本号:
A.2.1.11 控制系统(包括整车控制器、车载能源管理系统、电机控制器)生产企业:
A.2.2 驱动电机
A.2.2.1 驱动电机型号:
A.2.2.2 驱动电机生产企业:
A.2.2.3 驱动电机类型:
A.2.2.4 驱动电机布置方式:
A.2.2.5 驱动电机数量:
A.2.2.6 驱动型式:
A.2.2.7 冷却型式:
A.2.2.8峰值功率:kW,r/min
A.2.2.9峰值扭矩:N·m,r/min
A.2.3 储能装置
A.2.3.1 电池单体/超级电容器2)型号:
A.2.3.2 电池单体/超级电容器2)生产企业:
2) 删除不适用者。
A.2.3.3 电池包/超级电容器组2)型号:
A.2.3.4 电池包/超级电容器组2)生产企业:
A.2.3.5 电池包/超级电容器组总成2)标称电压 V
A.2.3.6 电池包/超级电容器组总成2)标称容量:A·h
A.2.3.7 电池单体型式(如适用):
A.2.3.8 电池单体电压(如适用): V
A.2.3.9 电池单体容量(如适用):A·h
A.2.3.10 质量比能量:W·h/kg
A.2.3.11 冷却型式:
A.2.4 变速器
A.2.4.1 变速器型式:
A.2.4.2 挡位数及各挡位传动比:
A.2.5 轮胎
型号:尺寸:充气压力:kPa
静负荷半径:受载下滚动周长:
A.2.6 驾驶模式
A.2.6.1 主模式:有/无2)
A.2.6.2 车辆所有驾驶模式:
A.2.6.3 型式批准试验所选择的驾驶模式:
A.2.6.4 车辆所有能量回收模式:
A.2.6.5 型式批准试验所选择的能量回收模式:
A.3 结构特征
A.3.1 具有三排或三排以上座椅,是/否2)。
A.3.2 符合 GB/T3730.1—2022中4.1.3规定条件的越野乘用车,是/否2)。如是,填写以下内容:
a) 单车计算爬坡度:%
b) 接近角(°):
c) 离去角(°):
d) 纵向通过角(°):
e) 前轴离地间隙:mm
f) 后轴离地间隙:mm
g) 前后轴间的离地间隙:mm
A.4 行驶阻力
A.4.1 行驶阻力的确定方法:道路滑行法/扭矩仪法/计算法/风洞法/其他2)。
A.4.2 试验报告、计算报告或其他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A.5 试验循环
循环工况:CLTC-P
A.6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常规工况法/缩短法2)。如是缩短法,需填写恒速段速度:km/h
A.7 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结果
A.7.1 申报综合值
A.7.1.1 续驶里程:km
A.7.1.2 能量消耗量:W·h/km
A.7.2 测试值
A.7.2.1 续驶里程:km
A.7.2.2 能量消耗量:W·h/km
A.7.2.3 第1个试验循环能量消耗量算术平均值:W·h/km
A.7.3 型式认证值
A.7.3.1 续驶里程:km
A.7.3.2 能量消耗量:W·h/km
A.7.4 限值
A.7.4.1 此车型对应的限值:kW·h/100km
A.7.4.2 此车型的型式认证值≤或>限值2)
A.8 检验机构信息
A.8.1 车辆提交认证日期:
A.8.2 检验机构:
A.8.3 试验报告编号:
A.8.4 地点:
A.8.5 日期:
A.8.6 签名:
发布于:北京市98策略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